| 2005年6月16日,民三庭庭长吴辉一行三人赴山东正航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企业调研。正航公司是我省知名企业,其生产的饼干系列畅销全国,远销日本、韩国等国。其注册商标“正航”是山东省著名商标,在国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近年来,在正航公司驻地沂水县城出现了大量侵犯“正航”商标专用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消费者中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混淆,给正航公司带来很大的损失。
在座谈会上,吴庭长首先介绍了中院知识产权审判情况,强调了商标保护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正航公司办公室主任吴晓峰介绍了正航公司的发展概况,“正航”商标的使用情况及近年来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双方重点研究了驰名商标的申请及认定问题,并就企业商标的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达成了一致共识。
会后,与会人员还到正航公司的生产车间进行了参观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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