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促进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全面开展,省高院于5月25日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部分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省院副厅级审判员贾维铎、民三庭冀怀民庭长、于玉副庭长、戴磊审判长等出席了会议。我院民三庭吴辉庭长参加了这次座谈会。参加会议的其他法院还有:济南中院、青岛中院、烟台中院、淄博中院、潍坊中院、威海中院、日照中院、济南铁路运输中院、济南历下区法院、青岛市南区法院等。
在会上,吴辉庭长汇报了我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其他法院的代表也相继介绍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冀庭长在听取了汇报后指出,自济宁会议来,各个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各项工作抓得很紧、落实得较好,都取得了进展;通过横向比较,各个法院的工作均有不同的特点,可以相互借鉴,相互学习。另外,冀庭长还就诉前临时措施、驰名商标的司法认定、信息调研等问题谈了指导性意见。
最后,贾维铎对会议的情况进行了总结。他指出,各单位在济宁会议后,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工作在很短的时间内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受案数量均比去年有了增长,发展势头良好;同时,也应当看到不足,与先进的地区相比有较大的差距,要想实现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先进行列的目标,还得继续努力;今后,省院要在业务指导、培训方面等方面加大力度,全面提高各地区的知识产权审判水平,使全省的知识产权审判能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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