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公告    工作动态    审判信息    理论与实践    裁判文书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信息

殡仪馆因不正当竞争被诉至法院
  时间2005-07-06 14:11:12  

  近日,济宁市“孔氏积善堂”的负责人孔宪玉以济宁市市中区殡仪馆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诉至法院,济宁中院已受理这起不当竞争纠纷案。

  原告孔宪玉在起诉状中诉称,原告内退以后,参加了济宁市慈善事业会,任该会理事,并创建了“孔氏积善堂”,专门向贫困死者无偿捐赠骨灰盒,以减轻其家庭的治丧负担。原告在办理了营业执照和殉葬用品经营许可证后,合法出售骨灰盒和进行殉葬服务。但由于市中区殡仪馆违法实行不正当竞争,不允许丧户自带外购的骨灰盒,必须购买其馆的骨灰盒,致使原告的骨灰盒捐赠和销售均无法进行。2004年3月上旬一家丧户在原告处选订了一只骨灰盒,在殡仪馆交接时被市中区殡仪馆非法扣押,不予退还。

  原告认为,被告利用其具有的独占地位,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请求依法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返还非法扣押的原告骨灰盒一只,并书面向原告赔礼道歉。

  目前,该案济宁中院已受理,正在审理过程中。

                             (济宁中院民四庭  张玲)




浏览次数: 小字 关闭

鲁ICP备05007467号
©2003-2004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