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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信息

刘志金诉沂南县电视台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作者:姚玉蕊  时间2005-07-25 08:53:21  来源:原创

近日,《跑四川》系列VCD的出品人刘志金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起诉沂南县电视台未经许可,擅自播放其作品。临沂中院已开庭审理了该案。

原告诉称,由山东省音像文化出版社发行的《跑四川》系列VCD系原告作品。被告沂南县电视台于20051月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原告许可,擅自播放《跑四川》系列VCD,侵犯了原告著作权,给原告造成了很大损失。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损失120000元。

被告辩称,首先,我台在今年春节期间,为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非营利性的播放了一些传统文化节目。在此期间,临沂人李玉海向我台提供了山东省音像文化出版社发行的《跑四川》系列VCD片一盘8集。李说,目前各县都在放这个音像片,如出现问题由李负责。在此前提下,我台于今年元月中旬的一天中午安排播放了一集,第二天的同一时间刚开始放,原告即到我台说明情况,我方立即停止播放。其次,原告索要12万元损失赔偿于法不符。我方得知情况立即停止播放也是对原告著作权的保护。不可能给原告造成多大损失。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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