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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图片新闻

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在河口区法院召开
  时间2005-08-08 09:21:28  


    为了深入扎实地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加大对基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监督与指导的力度,进一步增强商事审判法官的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7月22日,中院民三庭在河口区法院召开了全市法院商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各县区法院分管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商事审判庭的庭长,及中院民三庭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院民三庭庭长温刚主持。

    与会人员首先观摩了河口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董国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起代购代销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对庭审情况进行了讨论和评议,并对庭审中的有关程序及实体操作问题进行了明确和统一。会上,对第二季度及上半年中院民三庭二审商事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了说明,对第二季度中院民三庭改判的2件二审商事案件的审理情况及改发原因进行了通报,对商事案件卷宗质量抽查的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对商事案件审判实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强调。

   河口区法院院长冯俊海到会致辞。他指出,中院民三庭利用工作例会的形式,通报上半年二审商事审判工作,组织庭审观摩,探讨如何规范庭审,提高驾驭庭审能力,并深入基层面对面地对县区法院进行现场指导,形式很好,效果明显。对此次庭审观摩中查找出来的问题,河口区法院将认真加以整改,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全体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同时,河口区法院将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陪审员参加旁听案件审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

    中院副院长万永海讲了意见。一是中院民三庭要与县区法院加强沟通与交流,共同努力把商事案件质量搞上去;二是庭审观摩和卷宗质量抽查等活动,是加强监督与指导的有效形式,要坚持下去,不但要到各县区法院观摩,也要组织县区法院的法官到中院进行观摩,通过交流探讨,不断强化庭审功能,在改善司法形象的同时,确保司法质量;三是自2004年4月份起,按照省法院的有关规定,东营中院对一审知识产权案件有了管辖权,各县区法院在审查起诉、案件审理中,对属于知识产权的案件要告之当事人向东营中院起诉,并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四是要认真开展好专项整改活动。近日,中院组织召开了专项整改调度会,请各县区法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五是要遵循审判工作规律,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不能单纯地就案办案。重大案件的审理,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在案件审理中,要严格依法审理,尤其是在立案管辖、财产保全等程序中,要慎之又慎;五是院长、庭长要管理好自己的队伍,确保司法廉洁。要严格审判纪律,遵守职业操守,强化职业道德,努力维护好良好的司法形象。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认真学习宋鱼水,力争做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中院民三庭、河口法院供稿)

                                         编 辑:振 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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