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起步状态的知识产权案件工作健康发展,我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民三庭安排得力人员,对全市法院的民事案件受理情况进行了调查,走访了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下发了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意见的规范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意见。4月19日,枣庄中院召开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交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协调有关机构和部门知识产权宣传和保护行动。枣庄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福增、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刘学贵,中院民事、立案、行政等有关庭室的庭长参加了会议。市知识产权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出版局的领导以及我市部分律师事务律师和部分企业代表应邀参加了会议并作出发言。 座谈会上,中院民三庭一审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情况和中院规范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意见作了宣传、通报,并向与会代表介绍了民三庭的主要业务范围。王福增副院长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等问题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切实做好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四是加强宣传与沟通,不断提高司法服务水平。 与会代表还分别就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协调交流、知识产权侵权的认定方式、律师取证的注意问题等热点问题作了交流。 目前,尽管受理案件数量较少,但整个宣传发动工作已全面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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