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以来,按照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的要求,枣庄中院多措并举,积极进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宣传,努力强化业务培训,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与去年同期相比,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明显进展。截至目前,中院已受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0件。这些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对于进一步增强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强化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及促进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发展,将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一是扩大宣传,提高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宣传力度。中院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知识产权 案件审判在社会上的影响,强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印发知识产权审判宣传单、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以及制作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加强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的联系,并与他们共同举办相关企业参加的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广泛交流工作信息、听取意见建议,宣传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多次到涉知识产权企业走访座谈,了解企业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和保护情况,介绍知识产权诉讼的修养知识,指导企业贪污维护知识产权。与新闻媒体积极联系、密切配合,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上开设枣庄知识产权审判报道专栏,在普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同时重点依法报道相关案件的情况,提高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健全规章制度,保证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量。中院积极选派审判人员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培训,多次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开展较早的法院交流学习,不断提高法官审判业务水平。同时,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知识产权立案绿色通道,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议,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实行疑难案件集体评议制度、合议庭庭前合议制度等,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
三是完善装备设施,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省院要求,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特殊性,枣庄中院积极完善知识产权审判装备。通过配置传真机、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接通国际互联网,适应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和取证需要,方便采取前禁令和证据保全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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