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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信息

百年老字号 维权意更坚
  时间2005-11-28 09:31:03  

 

      “玉堂酱园”,即济宁玉堂酱园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始建于康熙五十三年,至今已有三百年历史,是鲁西南地区唯一的“中华老字号”企业。玉堂产品独具特色,深受消费者欢迎,因其选料精良,精工细作,南北风味兼蓄而蓍称,素有“京省驰名味压江南”之美誉,在山东省乃至全国都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可是,近年来,市场上假冒的玉堂酱菜泛滥,街面上挂着“玉堂”字号的小商店随处可见,致使玉堂酱菜的声誉受到非常严重的影响。

      针对市场上数量众多的未经玉堂酱园同意即打着“玉堂酱园”的旗号,但又并不真正经营正品玉堂酱菜的小商店给其造成的不良影响,玉堂酱园决定诉诸法庭,以维护企业的知识产权-企业名称权。

今年十月份,济宁玉堂酱园有限责任公司将济宁市行政区域内的部分酱菜批发零售点诉上法庭,请求判令制止他们侵犯其企业名称权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停止使用“玉堂”字号,并赔偿损失。本院受理后,根据原告申请,依法采取了诉前证据保全措施。被诉的经营户收到原告的诉状、传票及证据保全裁定后,均及时将所悬挂的“玉堂酱菜”、“玉堂酱园”等牌匾拆除,并积极地与原告协商、和解,大部分案件均在开庭前和解,通过协商,各经营户均表示未经允许不再使用原告的字号,且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自原告授权的经销商处进货,以保证市场上经营的玉堂酱菜的质量。通过诉讼,原告产品的销量并没有因此而减少,反而还有所上升,这说明原告的产品是得到市场认同的。原告通过诉讼,及时地制止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了自己知名的字号权,并达到了净化市场,扩大销量,保证“中华老字号”的含金量的目的。案件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理,企业和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也得到了规范,达到了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济宁中院  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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