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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上午,省法院在东营中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省法院刘爱卿副院长、民三庭吴锦标庭长、于玉副庭长、徐清霜法官,德州中院民三庭庭长张爱国,东营中院王少南院长,民三庭全体人员,市工商局刘爱民副局长及商标广告科人员,部分企业的代表近20人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东营中院汇报了两年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市工商局介绍了近年来全市商标行政保护的有关情况;东营石油公司、垦利碧海缘酒厂结合自身知识产权发展及保护现状对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分别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省高院刘爱卿副院长作了讲话。她说:东营中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虽然起步较晚,但上升的幅度和工作的进展都比较大,工作具体扎实,效果显著。一是领导重视。中院领导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非常重视,在人员配备和物质建设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二是多措并举。在宣传方面,层次很高,辐射面不断扩展,效果明显。与工商局等行政执法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协调联动措施既全面又有成效;三是效果明显。东营中院的收案数量上升很快,案件质量很高,调撤率74.5%,且两年来无被省院二审改发的案件,也无申诉和抗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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