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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动态

莱芜中院召开著作权司法保护座谈会
  时间2007-06-08 17:16:42  

    67,莱芜中院召开著作权司法保护座谈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爱卿,莱芜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林殿玲,莱芜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长江出席座谈会并分别作重要讲话。莱芜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顾宗坤主持座谈会。莱芜市社科联、市文联、市文化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刘爱卿充分肯定了莱芜中院近年来知识产权审判所取得的成绩。她说,莱芜中院自2004年起拥有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尽管起步晚、时间短,但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呈现良好发展势头,信息调研、法制宣传、裁判文书等方面的工作非常出色,连续两年跨入全省法院先进行列。

    刘爱卿在回顾总结了近年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特别是著作权案件的审理情况后,就如何做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积极面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挑战;二是加强对《著作权法》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及时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坚持大要案请示汇报制度,抓好关联案件、有重大影响的著作权案件的审判;四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培养全社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识;五是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及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整体合力;六是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为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林殿玲对近年来中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就进一步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了四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从严惩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三是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为法院依法办案营造良好环境;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李长江院长认真总结了近年来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后,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识,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宣传工作,树立知识产权审判的司法权威,增强社会公信力;三是多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联系,创建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更好地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多与著作权人交流沟通,增强权利人权利保护意识;五是积极参与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依法制裁各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

    莱芜中院党组成员、院长助理王中山简要介绍了莱芜中院知识产权受案范围、特别是著作权案件的类型、法律适用及审理该类案件的情况。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分别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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