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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爱卿副院长到临沂中院调研
  时间2007-08-12 20:52:26  

      2007年7月25日,省法院刘爱卿副院长和民三庭李伟副庭长到临沂中院进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调研。刘爱卿副院长听取了临沂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与临沂中院法律适用小组的成员及民三庭部分人员进行了座谈。刘爱卿副院长对临沂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她指出,临沂中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绩显著,今年开局良好,已开始步入快车道,有希望再上新台阶。刘爱卿副院长对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强调在驰名商标认定问题上,法院一定要严格按规定、按程序进行,宁缺勿滥;在侵权赔偿问题上,要最大限度加大侵权成本,降低维权成本,充分保护权利人利益。最后,刘爱卿副院长对临沂中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在认识上要进一步提高,二是在措施上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在重视程度上要进一步加大,希望临沂中院要用心、用力、用时间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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