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中,莱芜中院民三庭庭长李琴撰写的(2006)莱中民初字第9号判决书荣获民事类二等奖。据悉,这是该庭自省法院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以来第三次获奖。近年来,莱芜中院民三庭狠抓裁判文书的质量,强调裁判文书的说理性,进一步增强与当事人的双向沟通,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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