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爱卿
(2008年4月25日)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在这个春意盎然、万象更新的时节里,非常高兴又和大家相聚在这里,共同迎来第八个世界知识产权日。首先,我谨代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朋友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表示最诚挚的感谢。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有两项内容:一是向大家通报一年来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进展情况,二是向大家公布2007年度全省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全省法院一贯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过去的一年,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监督和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帮助下,全省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调研宣传形成新格局,为和谐社会和创新型国家、创新性省份建设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司法保障,开创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一、始终坚持依法办案,案件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依法审理好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始终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心。根据我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特点和现状,为确保案件质量与效率,我们建立与完善了“五项工作机制”,即案件庭审中的协调机制;案件审理中的质量评判机制;案件管理中的通报、分析、评价、督促机制;业务指导中的重大有影响、关联案件报告协调机制;社会监督中的旁听案件审理机制。五项机制的推行,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开展。
一是收结案数量再创历史新高。2007年,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和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分别是1705件和1719件,同比分别增长了36%和45%,超过全国年均20%的增长速度。其中,实体案件1386 件,诉前禁令、诉前证据保全和财产保全案件319件。与2001年的186 件相比,我们仅用了七年的时间实现了增幅 817 % 的历史跨越。
二是调撤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2007年,全省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调撤率为65% ,比全国56%的平均水平高出9 个百分点。我省绝大多数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达到了案结事了,胜败皆明,和谐诉讼的效果。当事人各方充分信赖知识产权法官,从庭前的“剑拔弩张”到庭后的“握手言和”,已成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三是知识产权审判的国际影响日益扩大。2007年,全省法院依法审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涉及美国、英国、法国、奥地利、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同比增幅为61%。各级法院信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贯彻公开透明原则,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先后妥善处理了李建敏诉(美国)二十世纪福克斯电影公司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阿狄达斯-萨洛蒙有限公司诉文登市尼尔森鞋业有限公司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微软公司诉青岛欧特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等案件,通过平等保护中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我省法院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形象。
二、始终坚持理论创新,知识产权审判科研、调研宣传工作再创新亮点
知识产权审判是一项新型的审判业务,既需要通过开展调研把握工作规律、提升工作水平,又需要通过宣传扩大影响、争取支持。全省各级法院坚持把调查研究和法制宣传作为强化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点来抓,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提供了智力支持,营造了良好的司法环境。
一是大力加强了知识产权审判实务与理论的研究工作。去年省法院成功举办了两期以法官为主体,企业、行政机关和教学科研部门等相关知识产权单位参与的“知识产权法官论坛”,专题研讨了“电影作品及类电影作品的司法保护”、“知识产权权利冲突”等问题,推动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编辑了两期《知识产权审判前沿》,通过以书代刊的形式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发行,并以此为平台指导各级法院深化知识产权审判研究,提升了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应用法学的研究水平。去年省法院民三庭还成功中标省院重点调研课题“专利权司法保护与创新发展”,该研究成果既解决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又丰富了审判理论与实践。
二是不断强化宣传工作,营造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良好环境。各级法院在工作中不断创新司法宣传的手段与载体,采取典型案例报道、开办宣传栏,走访企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构建起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新格局。省法院及多数中院都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公布十大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去年,省法院还举办了司法认定驰名商标座谈会,邀请多家新闻媒体、相关行政部门和部分企业参加,通报了驰名商标认定工作情况,增强了司法认定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了我省品牌战略工程的顺利实施。“山东知识产权审判”外网与内网交相辉映,成为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成果,提升知识产权审判社会公信力的重要载体。
三、始终坚持制度创新,知识产权审判组织逐步健全、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
抓好机构和队伍建设是工作成败的关键所在。我们始终把加强审判组织和队伍建设作为强化知识产权审判的基础工程,整合审判资源,集聚审判力量,使审判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案件管辖布局更加合理,当事人诉讼更加便捷。
一是审判工作体制进一步完善。为适应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审理难度大等特点,根据最高法院有关规定精神,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在实行集中管辖的同时,审判工作统归省院和各中院“民三庭”管理。截止到目前为止,绝大部分中级法院均建立了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对外正式采用“知识产权审判庭”称谓,或者将知识产权审判归口“民三庭”统一管理,规范了机构设置,明确了职权划分。
二是适量增加专利案件管辖法院。为适应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稳步增长的新形势,去年上半年省法院报请最高法院批准,增加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专利案件管辖法院。至此,我省共计有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淄博、东营6个中级法院享有专利案件管辖权,成为全国法院系统享有专利案件管辖权最多的省份之一。
三是重视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注重选任高学历、高素质人员充实、稳定知识产权审判队伍;鼓励法官参加各种学历教育,通过专家授课、专题研讨、庭审观摩、外出考察学习、岗位轮训等形式提升知识产权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司法能力;重视提高知识产权法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审判作风建设等活动,不断提高法官的司法廉洁意识。自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以来,全省法院无一知识产权审判法官因违法违纪被处理,并涌现出了“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法官岳淑华等先进模范人物,树立了知识产权审判法官的良好形象。
辛勤的汗水必然结出丰硕的成果,在不久将要召开的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又将有8个中级法院和18名知识产权审判法官受到表彰。省法院民三庭因工作成绩突出,去年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审判先进集体、被授予山东省巾帼文明岗,省直机关优秀基层党支部等荣誉称号,《机关党建》杂志以《为了公平正义》为标题作为省直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成果之一,全面介绍了省法院民三庭的审判工作。
同志们,朋友们,上述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全省各级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法官的辛勤劳动和心血,也饱含着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借此机会,我代表省法院向战斗在知识产权审判第一线的法官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诚挚的问候,也再次向关心支持我省知识产权审判事业的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朋友们,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入发展,科技进步突飞猛进,科技创新成果层出不穷。面对新的形势,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国家核心竞争力越来越表现为对智力资源和智慧成果的培育、配置、调控能力,表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拥有、运用能力。我们还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知识产权制度作为鼓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责任越来越重大。全省广大知识产权法官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建设诚信社会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的迫切需要,更是我省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同时,我们深刻地感受到:知识产权审判事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关注,知识产权审判的春天已经到来。
今年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型省份的关键之年。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人民法院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是一贯的、行动是坚定不移的。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全省知识产权法官,要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政意识,不断提高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忠诚履行法律职责,竭力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切实当好知识产权事业的捍卫者,当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保护神。衷心希望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对山东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多关心、多支持、多宣传,全省知识产权审判法官将与你们一起携手并肩,风雨同舟,为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为谱写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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