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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三庭关于“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
院党组:
2008年5月11日至13日,省法院在东营召开了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对自2001年首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以来的我省知识产权审判事业进行了系统总结。省法院副院长刘爱卿、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民三庭)负责同志、各中级法院分管副院长、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获奖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表彰了先进、传达了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的精神;省法院周玉华院长作了书面讲话、刘爱卿副院长作了题为《抓住机遇 乘势而上 推动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不断取得新发展》的重要讲话;会议并对周玉华院长、刘爱卿副院长的讲话以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著作权审判工作为全省文化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稿)》进行了分组讨论。
一、会议的主要精神
本次会议的主要精神集中体现在领导的讲话中。归纳起来,主要是对自2001年“上海会议”以来七年里的知识产权审判事业的系统总结:
(一)成绩与经验
1、成绩
从全国来看,七年里最鲜明的特点是审判任务日益艰巨,最显著的成就是司法水平明显提高,最突出的标志是经受住了“入世”的考验和基本适应了国家发展需要。从全省来看,七年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机制创新取得新突破,调研宣传形成新格局。具体成绩包括六个方面: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得到了有效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地位不断上升;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保持了生机与活力;知识产权审判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环境日益优化;知识产权审判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2、经验
七年里也取得了很多很好的经验:一是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是始终坚持立足本职、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三是始终坚持制度创新,不断建立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四是始终坚持抓好调研宣传两项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五是始终坚持抓住队伍建设这一根本,坚定不移地抓队伍、上水平、抓廉洁、促公正。其中最核心的是:必须切实加强党的意识、必须切实增加大局意识、必须切实增强宪法法律意识、必须切实增强以当事人为本的意识、必须切实增强公平正义意识。
(二)不足与挑战
1、不足
不足主要有:审判质量与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审判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审判体制与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审判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审判工作在各地发展不平衡等等。
2、挑战
知识产权审判所面临的挑战是指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知识产权纠纷的日益政治化与国际化均对知识产权审判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此外,知识产权审判要在“法官职业化建设”、“高、尖、精” 审判这两个方面先行一步,也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
二、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院2004年7月取得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案件管辖权。目前能够依法受理除专利案件、植物新品种案件、计算机布图设计案件外的全部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三年多来,我们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突出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高、快、好、省”地审结了一大批知识产权案件,有力地推动了我市知识产权事业的蓬勃发展,为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公正、权威、高效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
(一)进步与成就
我市知识产权审判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附属到独立,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和较好的成绩。
1、固本强基,机制建设呈现新特点
(1)理顺机制、强化职能、配齐人员。2007年,我院确立民三庭作为审理知识产权审判案件的专门庭,对外加挂“知识产权审判庭”的牌子;民三庭现有审判人员4名,平均年龄39岁,有3名同志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有3名同志具有十年以上审判工作经验。
(2)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审判民事、刑事、行政案件 “三审合一”机制建设,根据日照法院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分“两步走”的策略,首先试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两审合一”,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实现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
(3)优化审判环境。我院制定了《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该意见对全市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促进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日照市委原副书记李守民同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金华同志分别作出了重要批示。
2、开拓进取,审判工作实现新突破
(1)积极开拓,受理案件的数量与范围不断扩大。2004年半年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8件,2005年收案64件,2006年收案72件,2007年收案50件。2008年上半年,新收案38件,其中实体案件23件,完成省法院下达的收案任务数的64%。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明显拓宽,除原有的著作权、商标权、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网络域名纠纷、网络侵权、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权利冲突、特许经营合同、技术合同以外,还受理了第一起涉外(意大利)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2)公正高效,审理案件的质量与效率不断提高。首先是规范庭审活动,始终坚持“公开、透明,严谨、规范,合法、有据,亲和、文明”的“十六字方针”,树立了人民法院和知识产权审判法官的良好形象。其次是加强辩法析理,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均按照优秀裁判文书的评判标准来制作,三年来,先后有5篇法律文书在省法院和我院组织的优秀法律文书评比中获得等级奖,有3个知识产权案件在我院组织的“精品案件”评选中当选。再次是强化诉讼调解。2004年至2007年,知识产权案件的平均调撤率为60.5%,至今没有一起申诉、上访案件发生,真正达到了化解纠纷、“案结事了”的效果。
(3)服务地方,积极助推“品牌建设”。我们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认定驰名商标的优势,根据“合法、规范、严格、审慎”的原则,结合市市委、市府提出的“港口立市、工业兴市、科教强市、生态建市”四大战略,通过诉讼案件认定了 “雪青”、“尧王”、“浮来春”等三个中国驰名商标。其中2006年认定的“雪青”驰名商标,是我市第一个中国驰名商标,填补了我市的空白。2007年认定的“尧王”和2008年认定的“浮来春”中国驰名商标,不仅强化了相关企业的品牌,而且为我市工业上台阶、上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目前我市的四个中国驰名商标中,三个是我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我们还就日照绿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问题向市政府提出了司法建议,最终促成了日照绿茶获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3、扬长避短,调研宣传展现新亮点
(1)开展集中走访、调研活动。先对我市的著名商标和知名品牌进行摸排,把商标的持有者和产品的生产者作为重点宣传对象。再由院领导带队,深入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调研活动,了解企业发展现状和法律需求,找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点,及时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针对调研和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2)强化宣传工作。首先,除在报刊、电台、电视台进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普及工作外,重点抓好 “以案讲法”,凡是具有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例,都要从不同的角度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为配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宣传,2007年我们与市电视台《德与法》栏目联合摄制、播出了一期驰名商标司法保护的专题片,在《日照日报》上刊登了介绍我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专题文章,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反响。2008年,我们又召开了首次“全市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通报会”,市委、市人大、市政协等领导机关,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等行政机关,大众日报、日照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市文联、作协等专业协会,日照港务局、日钢集团等知名企业,山东东方太阳律师事务所等执业机构以及全市各基层法院共计48个单位应邀派出52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我们还加强向上级法院报送信息,做好日照市知识产权审判网的网页维护与网上宣传工作;重视裁判文书上网公开,2007年山东省高级法院通报的向最高法院上传裁判文书数量日照中院名列第二。
(3)举办社会化的培训、交流活动。集中我市有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经历、有较高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识的律师、知识产权代理人、司法联络员,分专题交流经验,并由法院主导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二)不足与困难
我院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也存在着较大的不足、面临着较大的困难:
1、2007年收案数量下降,影响了日照在全省的位次。
2、工作思路与工作目标有待进一步理顺,争先创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争取外力支持比如“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 建设等方面没有实现新突破。
3、调研、宣传工作的广度、深度、力度不够,日常的、针对性的常效工作机制尚待确立。
4、审判人员的专业素养、调研能力等还存在着较大的不足。
5、审判职能不健全(专利审判管辖权的欠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一些办案必备的物质技术条件比如数码照相机、录像机、传真机仍未解决、办案经费明显不足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贯彻会议精神的具体意见
1、明确今后一段时间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首先是要保持收案数量的持续稳定增长。为此要贯彻“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继续侧重于多收实体案件,与此同时也不放松诉前证据保全、诉前财产保全以及诉前禁令案件。继续实行领导带队,深入企业、机关调查研究的机制,加强信息收集,扩大沟通协作,广泛开拓案源。 其次,要全面贴近省法院的考核标准,逐项落实,争取日照地区的知识产权审判事业能够挤身全省先进行列。
2、积极推行“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以密切法院与本市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机关的关系,加强多边协作,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与此同时,由法院主导的“联席会议”,也将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供更为敏捷的反应能力。
3、继续做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工作。目前我们已积极与“五征”、“阿掖山”、“洁晶”、“金马”等知名商标的专用权人进行了初步的接触,了解了商标及企业的基本情况,并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具体指导。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争取今年再受理一件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的案件。
4、积极争取专利案件的审判管辖权。今年,我们将在书面报告已提交省法院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争取力度,与政府有关部门(知识产权局)一起行动,让省法院能够将授予专利案件管辖权的报告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从而将此项工作再扎实地向前推进一步。
5、加强调研宣传。将调研宣传工作摆到与审判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上,结合好我市的工作实际,集中力量,围绕知识产权审判为大局服务、为建设创新型城市、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文化大发展等课题,力争取得阶段性的突破。积极拓宽宣传领域,除利用好公共媒体以外,还要充分发挥好“山东知识产权审判网”、“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司法建议、邀请人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裁判文书全部上网等特有手段,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识,树立起我市知识产权审判公正、高效、权威的良好形象。
6、加强队伍建设与作风建设。着力增强党的意识、法治意识和人民利益至上的意识,全面提高全体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的政治、素质。努力争取更多的外出业务学习机会,使审判人员的知识与技能得到更新,综合素养能够适应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日新月异的形势。深入贯彻省法院周玉华院长提出来的“三零”(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标准,组织开展办“三案”(办铁案、办精品案、办和谐案)活动,实现“三升”(提升调解结案率、提升自动履行率、提升服判息诉率)“三降”(降低上诉率、降低改判发回率、降低申诉上访率)的目标。知识产权审判中要以当事人为本,以当事人的权利为本,诚心诚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7、为了满足知识产权案件证据保全工作的需要,请求从院财务拨款购买数码相机、摄像机、传真机各一部。
特此汇报。
民 三庭
二0 0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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