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位于泰山东麓,北邻济南,西接泰安,东连淄博,距济南112公里,铁路贯通,公路纵横,矿产资源丰富,是山东省最年轻的新兴工业城市。1993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由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辖莱城、钢城两区,总人口126万,区域面积2246.21平方公里。莱芜古有“物华天宝,人杰地灵”之说,今有“钢城煤都,鲁中明珠”之称,并以“中国三辣之乡”、“中国蜜桃之乡”闻名遐迩。
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3年1月建立,位于莱芜市文化北路6号。下辖莱城区、钢城区两个基层法院。中级法院拥有建筑面积9900平方米的现代化审判办公大楼和先进的配套设施,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研究室、技术室、法警队、纪检监察等15个部门,现有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78人,平均年龄37.5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100%。
建院以来,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大局,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深化法院改革,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改善物质装备条件,各项工作蓬勃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全市法院平均每年审(执)结各类案件1万余件,结标额达6亿多元。 2000年1月,中级法院被省法院命名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1998年以来,年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工作实绩突出单位”。全市法院先后有21个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33次,59个单位荣立集体三等功98次;干警先后荣记个人一等功11人次,个人二等功32人次,个人三等功169人次。
近年来,莱芜市中级法院积极加强物质装备和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办公区、审判区和生活区的“三区分开”;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建立了标准化的固定刑场;投资200多万元用于办公自动化建设,人均1台微机,实现与省法院和各中院联网,达到局域网、视频会议系统和数据传输三网合一,办公自动化水平显著提高,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健康开展。
附:
莱芜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职能
依法审判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判一、二审普通民商事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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